【賞析】“每一部作品都有自己的命運” ——與張者對話
一
姜廣平(以下簡稱姜):很為幸運地與你對話,接續(xù)劉震云之后,我再度與北大出身的作家對話,實在太幸運了。無論怎么說,北大在我心中,永遠是一個人文圣殿。
張者(以下簡稱張):我怎么能和劉震云比呢,人家可是大師級的。一部《故鄉(xiāng)面和花朵》可以把我們這些后來者壓趴下。劉震云是我敬仰的作家之一。雖然我們都在北大讀過書,但情況卻不同。他是文學的正宗科班,讀的是中文系,我讀的是法律系。不過在北大可以互相聽課,中文系的課我可沒少聽。曹文軒老師,謝冕老師,張頤武老師一開始都把我當中文系的學生?!短依睢烦霭婧?,張頤武老師就開玩笑說,你是我們文學專業(yè)打進法學專業(yè)內部的間諜,把他們那點事都抖出來了。一笑。
姜:你真正的文學寫作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
張:1984年吧,第一個中篇寫的就是故鄉(xiāng)的事,發(fā)在《紅巖》雜志上。
姜:你什么時候在新疆生活的?新疆生活與你的文學寫作有著什么樣的聯系?
張:8歲那年從河南老家去的新疆。因為我的父母都在新疆支邊,我去找父母。
姜:我覺得新疆資源確實應該成為一個人寫作上的豐厚底座。像紅柯這樣的作家,在新疆生活了十年,使得他別具一種觀照新疆的眼光,從而寫出了新疆人都難以寫出的新疆。這句話似乎有批評你的意思,你為什么沒能寫出優(yōu)秀的新疆題材作品呢?
張:這并不是對我的什么批評。我沒能寫出優(yōu)秀的新疆題材作品,是因為我還沒來得及寫。我筆下的新疆肯定又和紅柯筆下的不同。關于新疆我有三部長篇的題材,每一部的書名都定好了。新疆題材的作品將占我文學作品的一半,這一點你今后會看到的。
姜:是不是因為一個作家對題材的選擇性很強?譬如說你,天生就適合寫校園題材?或者說,校園題材更能表現出你的文學才情與審美情緒?
張:一個能寫的作家不應該有題材限制。校園題材只是我寫作的一部分,只不過我先寫了。我下一部作品是農村題材的。雖然有朋友勸我繼續(xù)寫知識分子,但是,我還是決定按照自己的創(chuàng)作計劃寫。
姜:記者經歷對你的文學寫作有什么幫助?我有好幾個作家朋友,他們認為記者這樣的活兒,對做作家基本上是沒有任何益處的。
張:瞎說。記者生活對一個作家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正如一個能寫的作家不應該有題材限制一樣,一個好作家也不應該受專業(yè)和職業(yè)的限制。
姜:據我分析,當代作家,特別是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作家,在出道之前都已經有了相當的文學準備。這種文學準備大多是在對域外文學的吸收與技術準備上。在走上作家這條路之前,你有意識的文學準備是哪些行為?
張:談到文學準備那就早了。從心理上說,我從初中三年級時就立志當作家了。我說這話是很嚴肅的。對于我們這些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作家來說,我們的文學營養(yǎng)都是差不多的,那就是在對域外文學的吸收與技術準備。只不過有些作家更喜歡卡夫卡,有些更喜歡馬爾克斯……其實沒有什么神秘的。不信你可以走訪一下作家的書房,在書架上三分之一的書是重復的。所以我讀研究生沒有選擇中文系,而是選擇了法律。我的這種選擇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想比同代作家更豐厚些,吃點偏食有好處。將來誰吃的偏食更多誰就會走的更遠。一個作家的關鍵不在于你現在寫了什么,而在于你將會寫出什么,你將來寫出什么。這就像一個馬拉松比賽,不在于你現在是不是領先,而在于你最終會不會領先。
我在這里說一句給自己不留余地的狠話,我肯定不會落在最后,保持中等水平也是我的恥辱。
姜:是什么觸發(fā)了你寫作《桃李》?
張:因為在學校待久了,有感而發(fā)。在讀中文系時我就想寫一部關于大學生活的東西,這種想法在心里扎了根。其實我一直在大學生活沒有離開過。即便是我在校外工作,還是住在大學校園。我熟悉校園生活,當然,寫作要從自己熟悉的生活開始。就這么簡單。
姜:有人說《桃李》影射北京大學,不知你是否同意這樣的看法?我同樣想知道的是你如何看待這種說法。
張:《桃李》沒有影射任何學校,有人說《桃李》影射北京大學,說這話的恰恰不是北大的人。北大那么大,她才沒有心情關心區(qū)區(qū)一部小說是不是影射她了。如果北大真在乎這個,那就不是北大了。你去北大校園走走,你一下就會被她那博大的胸懷所包容。
姜:相關的問題是,很多人愿意對號入座。我總覺得這種行為有點不可思議,小說與現實畢竟是兩碼事,規(guī)則也不一樣。小說源于生活,這是毫無疑問的。但這不能說小說等同于生活。你覺得作家遇上這種事兒后,從法律角度看是不是一定得承擔某種責任?如果作家所講的是與事實相符的,那么還必須承擔責任嗎?
張:這是一個法律問題。寫小說侵害名譽權作為一種侵權行為,其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通常有四條:必須具有違法性;必須有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行為人必須有過錯。作家也是人,作家沒有生活在法律之外,法律也沒有給作家特權。該要承擔責任的你一點也少不了。這個問題恐怕要用具體的案例來分析。
這和作家所講的與事實是否相符沒有關系,有時候即便你講的是事實也會承擔法律責任。比方一個人的隱私,這個人的隱私是事實存在吧,但是你公開了這個隱私,你就侵犯了人家的隱私權,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隱私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姜:這部書里其實有好幾樁事是與北大的事有點相似的。這讓人容易引發(fā)一些聯想。
張:這些事有可能發(fā)生在北大,有可能發(fā)生在南大。這只能說藝術來源于生活。
姜:《桃李》的環(huán)境與背景是非常有意思的。你將一群知識分子引到了這個區(qū)域里,不,是這群知識分子到了這種不能自拔的境地里,可是為什么你倒可以能置身事外地冷眼旁觀呢?
張:我并沒有置身事外地冷眼旁觀,這只是一個敘述方式而已。其實我是他們中的一員,他們的尷尬也是我的尷尬,他們的痛苦也是我的痛苦,他們的思考也是我的思考,他們的無奈也是我的無奈……
姜:北大也好,北京也好,其實它們是一種先進于人文的大學與城市。在中國可能再沒有什么大學與城市比它們更出色了。你現在卻安排了這群知識精英逃離了人文,似乎你在很多場合認為這還是一種理性的逃離。但我覺得你這種非難可能有點無法立足,一個人在選擇自己的命運與活法的時候,理性的選擇是一回事,但也未嘗沒有偶然的因素的參與。我記得我們當初大多數人在大學時代的選擇就是非常偶然與非常被動的。很多人無法主宰自己的原因,是環(huán)境逼迫著他作這樣的選擇而不能作那樣的選擇。就像我們當初選擇師范,一是因為貧窮,一是因為當初所讀的高中門檻太低,無法使我們進入名牌大學。
張:我談到一些人的逃離是理性的選擇,但我并沒有否認一些人的選擇是非常偶然與非常被動的。老孟考博士的選擇就不是理性的。
姜:當然這里也有價值觀的問題,人們會認為一種選擇是非常有價值的,另一種選擇是非常沒有價值的。說到底,人們最初的選擇肯定是在利益的驅動之下,而只有到了人文意識培養(yǎng)起來之后,那種選擇才是理性的,或者才是主動的。當然,這種時候如果選擇逃離人文,也一定是非常世俗的??墒?,這個時候人的主動選擇如果無法具備人文精神,那又當如何?你不可能讓所有人都具有自覺的人文精神啊!
張:作為自然的人是平等的,作為精神之人是有等級之分的。這個等級我主要指的是精神層面的。為了達到自然之人的人人平等,那么,你就要允許精神之人有各種選擇。有具備人文精神的選擇,也有不具備人文精神的選擇。每個自然之人都要活著,都有生存權,各種選擇都應該是允許的,只要不違法。
姜:此外,我還覺得一點,那就是轉型社會這樣的客觀現實,對造成知識分子的道路選擇是一種不可忽略的背景。即如薩特,我覺得沒有當時法國的社會現實,老薩也可能只是一個坐在書齋里的識字的老頭兒,或者只是一個在中學里教哲學的中學哲學教師。
張:對于個體來說,選擇的就是合理的。在大潮中,一些知識分子的選擇有時候是身不由己的。談到個體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薩特無論是一個坐在書齋里的識字的老頭兒,或者是一個在中學里教哲學的中學哲學教師,他都會冒出來的。因為薩特已經存在這個世上了,這是一種命,這和他從事的工作無關,甚至和時代無關。我一直認為個體大于群體,一個個偉大的個體創(chuàng)造了歷史,歷史不是群眾創(chuàng)造的。群眾只不過是個體利用的對象。螻蟻般的人群成千上萬地死去,這并不能改變歷史進程。但是,一個偉大的個體的生死卻改變了歷史。從這個角度來說,薩特就是薩特。他的出現不需要找社會原因。
二
姜:我們討論了很長時間的知識分子的角色定位問題了,現在可能才回到一個起點,那就是,在你看來,什么樣的人才算得上是知識分子?而在這個轉型社會里,知識分子又如何定位?《桃李》中開始就有導師就是老板,這種稱呼太曖昧,我覺得這是知識社會在與經濟時代作妥協甚至同謀。其后果可能是嚴重的,遠比身上有一百零八處傷嚴重,但我還是要說一點,雖然有很多人已經看到這樣的后果了,但這種后果暫時卻未能呈現出來。我甚至覺得我們有些時候那種憂慮倒是有點杞人憂天的味道。因為,在歷史的發(fā)展進程中,我們中國正越來越顯得規(guī)律化,正像有些人講的,我們無可避免地要走上這條路。
張:為知識分子下定義不是你我力所能及的。如果硬要回答這個問題,有一個很討巧的回答擺在那里。所謂知識分子,就是人群中一些有知識的分子。無論是文、史、哲,還是政、經、法或者理工科的知識群體。
如果把我們現在的一些狀況放在人類歷史長河中去衡量,那種憂慮是有點杞人憂天的味道,我認為沒有必要。其實憂慮是歷朝歷代知識分子共同工作。吃飽了干什么,該憂慮一下了。其實,歷史才不管你知識分子憂慮不憂慮呢。歷史還要向前。關鍵是知識分子要清醒,去干自己該干的事。
在《桃李》中或者在高校中,學生稱自己導師為老板,已經是一種習慣,沒有誰下個命令,在一天早晨突然改過來的。這里有十分深沉的原因。要是同謀也是老師和學生的同謀。一個愿意這么叫,一個愿意這樣聽。
在知識社會和經濟時代人們的價值觀在改變。
姜:還有,我覺得無論是知識分子還是非知識分子,都面臨著一個生存的問題。我覺得《桃李》中的一群,畢竟還是要生存的。這使我想到像藍娜與劉唱,本科畢業(yè)之后暫時找不到工作,為了生存,她們選擇了那樣的生存方式也不值得大驚小怪的。像藍娜,我覺得這是一個美的形象。但她最終是被環(huán)境所害,是這個社會,一點點剝去了她的外衣。
張:知識分子也是人,也要生存,無論是美的形象還是丑的形象。
當然,真正優(yōu)秀的人才,關于生存可以忽略。他完全可以不為生存而生存。
姜:當然,你這里也有暗示,藍娜有了一百萬了,可是仍然沒有出國找李雨。這是不是她陷得太深了?或者說,是不是因為她過慣了那種生活?
張:具體到小說人物藍娜身上,恐怕還有其他的一些原因,不一定是社會性的,還有個性的東西。藍娜是有個性的,她還要搞清楚一些事情,她的所作所為還不全是為了錢。
姜:但藍娜在保護自己方面,還是自覺地運用了法律這個武器的。我們可不可以這樣理解:藍娜之所以還愿意在那個圈子里面混,是因為她知道自保與自愛?
張:藍娜自覺有法律的武器??墒牵{娜成也法律,敗也法律。法律是雙刃劍。
姜:這就說到劉唱。劉唱的情形我覺得也有可以理解之處,托人代考,為什么法律學方面的大學生更要受到指責呢?這不符合法律精神。就像我們經常看到媒體上宣傳的,某一個中學教師,強奸幼女,為什么一定要承受比別的罪犯更其嚴重的刑罰呢?難道中學教師在犯法時,還作為中學教師去承受刑罰而不是作為公民去接受懲罰?
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人類社會不僅僅只靠法律來規(guī)范和調整。還有倫理、道德的東西,還有公共良俗的東西。這些東西不需要立法人們都會去遵守。過去有所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之說,這里面不僅僅觸犯了法律,同時還觸犯了社會公共良俗。所以這些人要受到輿論的譴責。你干了任何一件事都會付出代價的,只不過有些是負法律責任,有些負道德責任。這完全符合法律精神,相當于數罪并罰。
姜:在劉唱這里,也有一個被迫的問題,作為特長生招進來后,她不這樣做,如何能躋身高級知識分子行列倒是第二個問題,如何能夠留在北京,倒反成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我這時候突然發(fā)現,作為本科生其實是非常可憐的。我們也可憐。
張:每個人的一生都有自己的追求方向和目標。農民的目標在城市,小城市人的目標在大城市,劉唱的目標在北京,北京人的目標在紐約。躋身高級知識分子行列不是目的,只是背后隱含著的一些目的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