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韻】懲罰(小小說)
清朝光緒年間,山陽縣王家莊王啟明老兩口,都已年過半百,膝下一兒一女,前年大女兒鳳英出嫁,婆家是李家墳村,丈夫李栓寶;小兒子王小山,獨(dú)根獨(dú)苗,王啟明老兩口視若掌上明珠,從對他小嬌生慣養(yǎng)。王小山長大成人后,好吃懶做,生性頑劣,整天無所事事,打架斗毆,天天和鄰村的地痞流氓鬼混在一起。
一天,劉莊的劉三來到王啟明家,給王小山提親,女方就是他的妹妹劉藕兒。王啟明老兩口聽罷心里一百個不愿意,覺得劉三一家人人性太次,活生生的一窩地痞無賴,門不當(dāng)戶不對,當(dāng)下就婉言回絕了。王小山見父母不答應(yīng),心中老大不快,只好央求父母答應(yīng)下來。結(jié)果被父母好一頓訓(xùn)斥,因此小山對父母懷恨在心。一天深夜,小山趁父母熟睡,悄悄從廚房拿來一把菜刀,走進(jìn)父母的臥室,舉起菜刀,向王啟明的脖子上砍去,王啟明一聲沒吭,腦袋就滾在了地上,他雙手一乍,碰醒了小山的母親,小山母親睜開眼看到老頭的頭顱被砍下來掉在地上,嚇得魂飛天外,剛要喊救命,小山手舉菜刀又砍了下來。就這樣,王啟明老兩口阻止兒子的婚事,雙雙斃命,被自己的兒子殘忍殺害在自己的家里。
王小山殺了自己的親生父母,連夜去了自己的姐姐家里。當(dāng)他姐姐王秀英打開大門,看到弟弟深夜來此,渾身血跡斑斑。忙問弟弟家中出了什么事?小山說:“咱們村里有辦事兒的,幫人家殺了一夜的豬。”姐姐秀英給弟弟做了飯,讓他吃了飯睡會兒覺,小山和沒事人兒一樣,吃完飯,倒頭便睡,不一會兒就鼾聲如雷。姐姐秀英心里總覺得不安,心生疑慮。等弟弟睡著,她決定回娘家看個究竟。當(dāng)她走到家門口,看到大門虛掩著,她趕緊來到父母的臥室,看到父母的人頭在地上,滿屋子的鮮血,父母的尸體在炕上,被子蓋著半個身子。姐姐秀英看罷一聲尖叫,嚎啕大哭。哭罷多時,天已大亮。起身來到縣衙,高喊冤枉,擂響了驚堂鼓。知縣馮天柱聽到擊鼓聲,趕緊升堂問事。王秀英當(dāng)堂說明事情的緣由。衙役們立刻趕赴李莊李栓柱家里,緝拿王小山歸案。
馮知縣問王小山:“你為何殺死你的父母?從實(shí)招來!”王小山回答說:“回稟大老爺,我喝了一點(diǎn)小酒兒,干了這樣一點(diǎn)兒小事兒。”“嘟!你還干了點(diǎn)兒小事?你干大事兒還把全村人都?xì)⒘耍。俊鞭D(zhuǎn)過頭來對衙役們說:“打入死牢,秋后處決!”
同年秋后,王小山被白布纏身,澆上油,頭朝下綁在一根高桿上,午時已到,一個衙役手持火把,把身纏白布的王小山的腳點(diǎn)著了,熊熊大火燒了一個時辰,王小山被執(zhí)行了點(diǎn)天燈的酷刑。
行刑那天,全縣的人們都來圍觀,刑場上人山人海,大家都對王小山殺害父母的罪行嗤之以鼻!有詩為證:嬌生慣養(yǎng)埋禍根,生性頑劣火燒身。孝敬父母人敬仰,殺父弒母世人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