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荷·見聞】燈,或許是把夜看破的眼睛?(隨筆)
燈,卑微之物件,其光于夜倍顯柔弱。于燈光發(fā)散之處,夜的黑以其它形式存在并發(fā)揮所長,消減燈光的密度。被稀釋的黑,似乎更具黑的效能,光似乎被異化,與黑狼狽。燈光,甚至像危重病者口鼻里的唏噓。其以頹廢背景,布置于人之視野,疲憊饑餓的人扶杖而行,趑趄,而又不能停止,否則就會被黑吞噬。
光,無論任何形式,無論何物所發(fā),其所曝露物之特質(zhì),遠遠多于人之內(nèi)心人之大腦的全部發(fā)現(xiàn)。于是一些極淺顯的東西,被掌控操縱,披上新裝,當作偉大的發(fā)明。黑,始終在光之外,是一種可以淹沒視覺的覆蓋,讓庸者休眠放棄思考,讓智者思想深刻富于發(fā)現(xiàn)。黑也許是光造之灰燼,或光之遺骸。黑暗對光明之鐫刻,這種書寫應(yīng)該具有永恒的經(jīng)典意義。其可作為思想的引子,其通過心理檢索,人的精神將抵達更高遠的空間。人可以找到更多遺落或未發(fā)現(xiàn)的寶藏,而非只有形似的贗品??偠灾?,燈光于夜的刻畫使夜的內(nèi)容偏向人之主觀。人之主觀不斷為夜涂抹更多色澤,為夜制造輕松或恐怖,或更改夜之屬性,以致超過星月對夜的營造或布置。
毋庸置疑,燈乃是溫暖之物件。燈,在某種意義上講,莫說是夜之破壞者,至少也是夜之攪局者。燈發(fā)出的光亮,被夜包圍,羼雜夜的成分,但仍不乏能量抗拒夜的同化。即使燈于夜的掙扎以及對夜的堅持多顯徒勞,其驅(qū)遣夜的黑暗雖是淺嘗輒止的,表而不里,不及其髓,但燈對夜不妥協(xié),其象征意義卻是深刻的,照亮人的尋找和追索。憑燈光的引領(lǐng)照耀,人找得到隱蔽于夜之黑暗的東西及關(guān)聯(lián)物,人也體味到光明之于黑暗對于人生浸潤效果之差異,人因此完成對夜更深層次的閱讀與書寫??峙?,沒有人可以斷然否認,作為標志性的事件鑲嵌在史冊中的人與物,總有一人一物是借助夜之燈光來描畫的吧!
世界的一半屬于夜,人生亦如此。人,除了盲者,除了在睡眠中,除了本能與相應(yīng)之欲望,“想看見”與“想看清”也應(yīng)算無法抑制的欲望,無法克服的欲望吧!江河欲涉,作舟楫而渡。揭夜之帷幔掀夜之掩蔽,燈之光華矣!燈,因夜而誕,燈是夜睜開的眼睛,燈也是夜呼吸之孔竅。燈為夜之尋覓夜之發(fā)現(xiàn),提供了最實用的工具。燈的光所照之處,夜的黑被削弱衰減,諸物以本色呈現(xiàn),善者向心而近,惡者遁跡,身不復有莫名之擾。燈,其所釀之安詳溫和,于特定之夜境,更勝于日月之輝,使元神朗徹,燈的光也不復只爍一隅,可破戶牖而耀無窮矣!何嘗不是呢!燈,其光雖弱,但它是光亮的引擎,可讓思維變得活躍,思想發(fā)出光芒的,決不讓人的腦子瀕死于夜的漆黑。
光對黑暗的批判以及黑暗對光的抵御,其對于人文的影響不輸于其它自然之力量。連綴文明之文字因墨而發(fā)出的能效比光之照亮更甚,而成長于自然的植被與彌漫其間的空氣更滋養(yǎng)人,拓展人之智能。所謂“墨”者,其含量不盡是夜之精髓。其顏色之至暗,就是讓人類之眼,閱出光的華彩,光的偉大。天黑了,燈亮了,這光明與黑暗調(diào)諧之時空,光明與黑暗交替之時空,人更容易獲得智慧且,讓智慧繁衍。于常識中的自然,諸物于光明之彰及黑暗之掩,皆作用于人之腦,并延展認知。唉!我不能克制自己,思考一些無聊無用無解的問題:人的吃喝,不都是為了不餓吧!人不能總在夜里躺著吧!人的眼睛還要看,看白天的陰晴,還要看夜里的風雨呢!
燈描繪之夜,諸物有其形,人不再似無助者,燈光把黑驅(qū)逐,把內(nèi)心的恐懼驅(qū)逐,與心作伴,心亦開始有了一種莫名的感動。
夜之黑,如此弘深,無邊,無底,于懸空之月亦是看不過來的。擬聲擬形,與原聲原形皆不悖逆,只是多了一點心靈的元素。
所有進行的,所有即將發(fā)生的,皆依自然的圭臬,哪怕就是一點一滴的修改,或者一絲一毫的增刪皆不允許。即便是燈光相觸的黑之邊緣,越界的風款款送來的蟲鳴,還是夜一般的音質(zhì)。而燈逃避了圭臬的拘束,至少在夜的局部,它是主持者,用它光的強弱自由修飾,與人的主觀配合。
我對燈,尤其對煤油燈有更為溫暖的記憶,可以說不少紙質(zhì)的圖書我是在煤油燈光下讀完的,書香在煤油燈光里搖曳,文字之意涵也在心里腦際搖曳,很愜意!一縷青煙漫過頭頂,不覺油盡燈枯,雞鳴天曙矣!燈,我稱之為夜的溫暖之眼,可引思緒走千里萬里的旅程。
至于清油燈光或者松脂之火,似乎,更有經(jīng)典或樸實之成分,即使夜間萬籟具鳴,其所照之域,卻更趨向?qū)庫o而美好。人在這種情境,思想發(fā)出光來,更能看見天地間真與假,美與丑。是不是可以說,人類文明之內(nèi)能也有在此景境凝聚的。簡而言之,在長夜里亮著的燈,它是思想?yún)⑴c者,也是思想見證者。
甚至燈還指引夜之走向,放逐自己到燈的光亮里,身心散漫,這是一種去負擔解壓力的好方式。虛,甚至于空,燈光可以充盈,人于斯,就如懸浮于浩瀚,無輕無重。這一刻,我相信燈光也可點亮天穹的。云層之上,縹緲霄漢,呼應(yīng)者,熠熠之繁星,都是看人世間燈火的眼睛呢。
誠然,光的作用在于開拓人的視野,而燈具有光的溫順性質(zhì),燈光可以從人之愿??梢运矫艿刈屓嗽谔囟ǖ目臻g享受意念所希冀的發(fā)現(xiàn)。
黑夜里,病人醒過來,僅僅昏昏的燈光,喚醒意識。莫要強支羸弱之軀挑去燈花,加大的光亮。這不,燈倏然滅了,消失的“存在”以巨大的勢能迫壓人之心理。黑暗塑造一具巨大的人體,猙獰可怖,并投影至病人的腦髓,病人不復站立,卑躬屈膝,佝僂如奴,不敢昂首說話。
蓑翁說:天地間,光太大,因之看見更多的丑與惡!
一個更強大的聲音淹沒了我的聲音:丑與惡怎敵美與善!比丑與惡更多是美與善!
“用痛苦換來歡樂?!柏惗喾胰缡钦f。那么,我是否可以用黑暗換來光明,或者用光明釀造黑暗呢?點點滴滴的片刻可否捏合成為恒久?零零散散的東西可否聚合而成堅固的整體?我絕不懷疑,人文的力量,亦可以把許多單個的人或許多獨立的事件塞進歷史。肢解與整合有如強弱大小之衍,人之意識似乎更趨向本身之欲,通過破壞達到自己之要求,對于這僅限于形式上的破壞往往欲速而不達,無質(zhì)的變化對人的主觀獲得的愉悅非常短暫。
有時候,特別是失眠的時候,希冀夜孕安寧,燈光熨過的夜色,可以送我一件與其顏色近似的睡衣,為我驅(qū)走或遮擋其它聲光之滋擾。
不知諸位有這種感受:燈亮了,夜因此更濃了,夜因為有了燈光所造的“窟窿”而深不可測。如此言之,不是沒有道理。蓑翁關(guān)注被夜忽略的東西,也企圖從夜的浸染之中掙脫出來,成為自由的行者,同時也把夜作為書寫的顏色,書于自己有關(guān)或無關(guān)的是非曲直悲歡離合。不必扃窗閉戶,可以探出半頭,窺清夜之外的顏色或者臆測夜的時長。睥睨光亮處諸物以何種狀態(tài)呈現(xiàn),諸物皆迎合燈光的效果,其光澤惺忪朦朧,甚至曖昧,如美人困倦時之慵懶。燈光,在這種方式的閱讀之中,慢慢疲乏,終于夜以更深濃的密度,為其遮掩覆蓋。如是,夜從諸洞穴門戶窗扉涌擁而入,人之身形被夜警示而頻頻變改姿勢,而卻無法逃遁。
燈,可以是夜的眼睛,其為人之思考而準備,但夜不會因燈的光與熱而消遁。反而,夜將以更多的影子或者輪廓圖畫,或森然對峙心靈,與日常相悖,與圖騰相逆。
燈滅了,夜因此更濃了。夜遮蔽我的眼睛,我還是能在安全之中舒展或者裸露,并且釋放。裊裊之中,逶迤之間,有蟲的呢噥。心里仍亮著燈火的蓑翁,只想捏住逶迤的頭尾,捉住裊裊之端,讓其攜我完成夜的藏匿或者逃離。
這不是自相矛盾的說法,燈,在人意識里,不管燈亮與不亮,總是夜的意象。正如,月對于夜的作用,其亮著,夜的況味更深更遼闊,即使,云蒙了月之臉龐,輝澤不露,夜依然是夜。燈與月,自古以來就被人類意識框定,同為改良夜的工具。本來燈之亮,月之亮,乃是它們對夜的一種自覺反應(yīng),不都依人之愿,它們的作用只有夜這樣的場景才可以清晰表達。
很遠處的光,卻沒有把夜分割,反讓人感覺夜完全沒有邊際。萬物皆在淹沒之中,即使引頸昂首,都不能脫離這幽邃的浸漬,無以避讓其對靈魂的誘導。其在人目之所及,其在呼吸之間,其若凝膏敷于肌膚,若寒露沾于眉睫。總而言之,你在這,它就在這,你在那,它就在那。依律而來,依律而往;依律而動,依律而靜;依律而有,依律而無。來往之間,動靜之間,有無之間,思想不管檢索到什么,意識也一味的跟從,似影隨形。
不必指責夜的無所不包,偌大的容量,何不借燈行便,偷一容量?安形置影,調(diào)諧冷暖,調(diào)諧真假,調(diào)諧善惡,調(diào)諧美丑。
不必厭惡夜之濃。于夜的空間,可以容納更多心靈的東西。即使不能到達的地方,想象可以到達。何況,燈可以發(fā)掘或發(fā)現(xiàn)夜所儲蓄的能量,非常柔和,甚至如親慈的吩咐一般,由耳畔而入,搖曳內(nèi)心,所欲所求,皆可應(yīng)答。
不必把記憶中的依稀的物象,來渾濁對現(xiàn)時的識別。幸好一兩時辰前,想說的話,在腦后消失,沒有依稀的痕跡,經(jīng)驗似的東西左右心靈。
其實,我希冀一盞永遠亮著的燈,尤其在這漫長的冬夜,把我從冷黑中剝離,與我相伴,讓我的眼睛看得見一些什么,看得清一些什么。